你的位置: 首页 > 商会公告

安徽省拟制定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细则

  

发布者:安徽省山东商会  发布时间:2011-02-17  分享:

安徽省拟制定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细则

日前,财政部发文要求,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的预算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涉及民生方面的教育、卫生、住房保障等财政专项支出。记者了解到,我省财政部门正在结合省情,制定相关细则。

财政部指出,县(市)级财政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报刊等方式,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同时,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专项支出,要将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详细公开。财政部要求,基层财政支出要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

“我们已经收到财政部发文,随后也会将文转发给县(市)级财政。目前,我们正在做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基础工作,结合安徽省的医疗体制改革,强农、惠农政策等,制定细则。”省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之前,我省针对财政专项支出公布情况也出台过几个文件,但一般只到项目,财政部此次发文将公开进一步细化到“人头”。该位人士表示,我省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布情况,将接受社会各界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郭娟娟)

责任编辑 吴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望江东路交叉口向东100米金中环广场B座1604室

Copyright © 2022 安徽省山东商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7037号-1皖公网安备34010202601597号  技术支持:

商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