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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算方式出台 提前退休补贴个税降低

  

发布者:安徽省山东商会  发布时间:2011-02-14  分享:

新计算方式出台 提前退休补贴个税降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称,从今年1月1日起,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就新旧算法对比而言,提前5年退休并获一次性补贴25万元的,个税可少交2.5万多元。

国税总局的公告显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支付一次性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计税公式为:{〔(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安徽省地税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年提前退休并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的,应缴个税额将按照新公式来计算。根据新计税公式,总的应纳税额大幅度降低。“对于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就应该分摊到月计算,因为这笔钱主要由每月工资收入组成,旧的计税公式太笼统了,有点‘不公平’!”在合肥一家企业工作的汪女士说,她如果提前5年退休,将取得2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按公告中的新计税公式,汪女士在取得一次性补贴后应纳税额为:〔(250000÷60)-2000〕×{15%-125}×60=12003元。

而如果按旧的计算方式,计算汪女士的应缴税额,应先计算出(250000÷60)-2000=2167元,然后确定税率为15%,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25。其应缴税额为:(250000-2000)×15%-125=37075元。

以汪女士为例,按新的个税计算方式,她可以少交2.5万余元的税款。

为什么新旧计算方式会相差这么多?

业内人士分析,税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新的计税方式先将提前退休获得的补贴收入按提前退休的月数进行平均,算出单月的应纳个人所得税,再乘以提前退休的月数,得出总税额。而老算法则是把补贴平分到各个月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先确定适用税率,再将补贴数减去费用扣除标准,然后去乘以税率,得出的税额数当然就很高。

也就是说,按照老办法,在计算总税款的过程中,纳税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速算扣除数不论补贴收入跨越了多少个月,也只能扣除一次,因此总的应纳税额较高。而新办法以月为单位计算应纳税款,费用扣除标准和速算扣除数也能按实际月份数进行扣除,这是应纳税额得到了大幅度降低的“关键”。 (记者郭娟娟)

责任编辑 吴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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