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会费公告
商会会费公告
根据2014年12月20日安徽省山东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会决议、安徽省山东商会第二届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收取管理办法规定。商会于2015年元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一次会长办公会议暨鲁源商贸有限公司大股东会议,决定对会员会费收取的方式和使用进行改革。
按照会长5年30万元,荣誉会长5年20万元,执行会长、监事长5年15万元,常务副会长5年10万元,副会长5年5万元,理事5年1万元的会费收取标准,对一次性缴纳满五年会费的理事以上会员可以免交会费,让其等额或超额参股商会组建的商贸公司的股份,作为股东入股商贸公司,由商贸公司进行经营盈利,然后从营运利润中赞助商会、以保障商会正常活动开支。商贸公司利润中剩余部分每年给所有股东分配红利。
商会鼓励会员、理事和各副会长以上人员,本着做大做强商贸公司的思想,积极的做为商贸公司的股东来投资商贸公司的股权,以增大商会组建实体企业的实力。
对于缴纳会费数额较少的会员或者不能一次性缴纳五年会费的会员,按照改革前会费使用办法执行。本月下旬和四月份,商会将开始收缴会费,秘书处将一对一地征求会员意见,由会员自由决定会费是否要入股商会企业股东。有关实施中具体问题,商会将召开会议进行进一步研究决定
商会秘书处
2015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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